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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03.2014

少年維特的煩惱

有時候會想起以前很勤力寫blog的那個時候,總會渴望會被看見。然而得不到盼望的點擊率時就開始失去恆心。
如今又開始寫網誌,卻不那麼希望被看見,是鬥氣嗎?還是說並沒有那麼希望被竊見內心了呢?追逐的目的改變,卻還是改變不了敏感的思緒。

好了,標題寫著的是一本經典文學,而我終於也在一氣呵成下看完剩下那擱置許久的120頁,結局當然不是我喜歡的類型,假如這不是文學,假如不是搭火車沒事幹,說真的我不根本不會想翻這本書。
因為主要內容是描述愛情,
而我一向覺得自己對情感的書籍免疫。

我讚嘆這書寫的手法(我並搞不清楚是不是發生過的事,還是純粹是作者的手法),是用日記與信件來帶出整個故事,描述著維特從一開始遇見天使般的夏綠蒂雖知道不能一起,卻逐漸從喜歡到愛,從癡迷到瘋狂,過程有過逃離然後卻又發現無法離開。全書也只有199頁。

修辭不說,中間最讓我感受到“啊,這難怪是文學!"的部分大概就是讓我一直不斷湧出從前我癡迷瘋狂的那個女生,當閱讀到主人公他犯下的錯誤時,我竟然也想巴自己一巴,那些錯誤也不是我犯過的嗎?

而最後維特選擇了結自己生命時,我竟然激動得把書握緊。

全書完後,我心是悲傷。

我想著是不是自己已經沒有辦法那麼單純的愛上一位女生?是不是已經不能癡迷,不能瘋狂?因為自己會過濾情緒,因為自己會選擇保護自己。

維特與我一樣不喜歡世界上所謂正常約束,出人頭地,爾虞我詐。偏偏頭腦清晰,一直都是被譽為聰明有才能。而還好我並不如此敏感,我只是稍微有點敏感。

其實我也有點羨慕,維特能完全的將一個人列為自己的全世界。這種幸福雖然可以是自欺欺人,但我知道那個過程中,猜測是美好,連妒忌也是甜的。

=)

10.29.2014

 習慣

生日快樂

想不到上一篇文章也是生日。

最近終於展開奮鬥的一頁,目前逢二之日都在電玩店上班,星期一就留給設計公司,對我來說是part time吧?其一是因為老闆(也是我的朋友)需要有人幫忙,其二是因為我能在上班時間做自家生意(也就是設計),重點還是我能多一份薪金。

這個生日我把習慣的菸給戒了,七星陪伴都大概5年了而之前都是紅丹,中二至今的習慣說戒就戒我也好奇我竟然ok。
媽媽還是習慣生日給一封紅包。
我還是習慣把媽媽給的紅包換稱信物。

這一次,是書。
知識才能真正的存在腦中,才真的有用。

我很平靜,我把臉書上的生日顯示給關了。
雖然沒有一個人記得讓我有一點小寂寞,但我卻不太感到負面。
沒有習慣大起大落的感受,可能意識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屁股要擦的關係,可能這是成熟,可能意識自己並不如之前自己想像自己般重要。
怎樣也好,我很好。

我有沒有放棄夢想嗎?

沒有啊,正一小步邁進,
首先服飾店,然後另一家服飾店,再自傳品牌。
 這還是我的目標,只是未到第一步前我可能會先擁有設計工作室(已得到)和先擁有一家電玩店(老闆決定要開一家給我)

生日快樂,加油。
=)

別放棄夢想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