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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2.2017

水土不服

我其實有點羨慕以前的自己,可以毫無忌憚的公告天下自己想些什麼

我活在一個無法習慣的世界,身邊再熟悉的人也會奪去妳的榮耀,你設計出再好的東西也會變成別人的本事,不然就是沒有罪惡感的人,永遠犯錯都有別人的問題,或是物件的問題 自己完全沒有問題...

漸漸的我越來越不習慣這個我存在的世界,我越來越不明白發上網絡的圖有任何什麼樣的意義、我不明白網上的食物和我有什麼關係、我不明白放上肌肉的圖片究竟與我何干、我不明白一群人度過美好時光和我有任何關係、更加不明白送一架手機給親人又跟多少人有多少關係?

你說這是inspiration?你說這是sharing?
我也不太好斷定是什麼狀況,只是無可逃避的就是有一定純粹的炫耀。

與愛人的互動有必要讓第三個人感受嗎?
 我喜歡與喜歡的人享受不喧嘩不浪漫的時候,過程鮮花不會凋零,可以一部電影笑得開心、罵著這部電影爛得像首相、或感受出電影裡面主人公傷感的感受。 
哪怕小時光拿出相機按下快門都會浪費相處的時間;
並不是吝嗇愛人的笑容,只是那個笑容奢侈般享受,來不及拍下就沒有了。

我不了解讓全部人看見我的優秀會怎樣
可能我比較含蓄,我不太習慣把自己的厲害表現出來
因為只要我的客戶了解我很厲害就好了,而我知道任何人也不需要因為我的厲害而覺得驕傲。

 我變得多麼的不適合人群,給整個宇宙在我的腦袋,除了畫畫也再沒有辦法抒發,我追逐偉大的腳步卻發現你越是強大後 你眼前世界的人們好像都生病了。

人們為了矚目做了多少可笑的舉動

福爾摩斯的哥哥說過這麼一句話 ”在身邊打轉的人們對我們來說只是像一堆金魚在遊蕩著,你想為金魚做些什麼?“

我變聰明了,我好像變得不得了的聰明了
從女朋友的家人把我設為能解決所有事情的人開始、從家人大小事情都問我意見開始、從客戶越來越依賴我的時候開始... 

變得聰明是我一直以來的願望,只是來不及高興我就已經變得無比地憂傷了了。

5.05.2016

朋友

「我現在才知道為什麼你沒有朋友。你在這樣自大下去...」

好吧,毫無疑問這是很痛擊我的話。誰又會想得到人都老大27歲的時候還會有朋友之間鬧翻的事情。
其實我心裡面很明白,一個人遠離你或許對方有問題,兩個人對你有意見會是自己的有風格,三個人嗎? 那你自己就有問題了。
一次又一次經歷身邊所謂最好朋友的變異,老實說我現在真的變得不怎麼能夠再掏心出來為了別人做些什麼了。甚麼我累了的,你懂的...我說不出來,我確實也應該負起某些責任。

我有很重的原則感。

我的世界裡面對錯分開的很,我知道任何事情都會有因果。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提早面對會翻起蝴蝶效應。我知道很多事情作出選擇的時候,也表示著你可能會得到還是失去些什麼。所以我談戀愛了,然後就斷開哪怕有一絲可能會曖昧的異性,就是那麼倔強。

曾經我認為自己很聰明,所以有不可一世。所以當時第一個要好朋友離開了我,我知道我自己是元兇但他遠離的方式與後續卻讓我覺得莫名其妙,先是facebook deleted了我,然後在告訴其他人說我unfriend了他。嗯是有一點幼稚,念在大家才二十多歲就算了。

然後再到我以為是bff的人,也單純的因為錢而變異了。
我想說「他媽你要表現自己在你老大的位置,所以我便宜給你賣個面子給你老大。價錢我們說好的,你要我扣怎麼不見你扣你中間抽的30%,又不是我要表現!幹!我從來付出那麼多我有跟你討過嗎?你現在為了兩百塊跟我說之前見你是朋友所以才找你做,這一次不行???你媽的」

然後最近的卻是因為我戳爆有第三者,因為我知道如果我不說讓別人說可就糟了。

好吧,都沒有什麼好下場,要不然我真的自我到不可一世,要不我就是天真到以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寬頻大量,再不然就是兩者兼備吧。

其實沒有關係,我不需要別人都喜歡我,我又不是偶像。

5.01.2015

扭曲

雖然平時有些不開心還是會在臉書上發洩,雖然這樣讓我看起來好莫名其妙,但我就是覺得臉書難道不是表現自己的地方嗎?開心寫,不開心也分享難道不是初衷?非要是一些讓人羨慕讓人讚的照片嗎?

老實說,最近好忙 同時也是寂寞交集的。然後面對的人多了就漸漸發覺果然人心與表面相違的。雖然還是堅持著表內一致,但慢慢地就覺得真的有一點點的麻木了。

其實,我大概是一個很令人反感的人吧?

我很努力的嘗試幫助別人,真誠地。
但結果發現其實沒有人會心存感激,雖然我一直以來都不在乎,只是覺得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少,漸漸地就好像剩下我一個人,再仔細的檢討仔細的研究,確實... 其實別人根本沒有要我幫忙的意思吧?還是說無論我做些什麼,別人都會覺得我另有有企圖吧?

還是算了吧。

反正ok吧?

從來就一個人啊,從來就都自己做自己喜歡的東西啊。

11.03.2014

少年維特的煩惱

有時候會想起以前很勤力寫blog的那個時候,總會渴望會被看見。然而得不到盼望的點擊率時就開始失去恆心。
如今又開始寫網誌,卻不那麼希望被看見,是鬥氣嗎?還是說並沒有那麼希望被竊見內心了呢?追逐的目的改變,卻還是改變不了敏感的思緒。

好了,標題寫著的是一本經典文學,而我終於也在一氣呵成下看完剩下那擱置許久的120頁,結局當然不是我喜歡的類型,假如這不是文學,假如不是搭火車沒事幹,說真的我不根本不會想翻這本書。
因為主要內容是描述愛情,
而我一向覺得自己對情感的書籍免疫。

我讚嘆這書寫的手法(我並搞不清楚是不是發生過的事,還是純粹是作者的手法),是用日記與信件來帶出整個故事,描述著維特從一開始遇見天使般的夏綠蒂雖知道不能一起,卻逐漸從喜歡到愛,從癡迷到瘋狂,過程有過逃離然後卻又發現無法離開。全書也只有199頁。

修辭不說,中間最讓我感受到“啊,這難怪是文學!"的部分大概就是讓我一直不斷湧出從前我癡迷瘋狂的那個女生,當閱讀到主人公他犯下的錯誤時,我竟然也想巴自己一巴,那些錯誤也不是我犯過的嗎?

而最後維特選擇了結自己生命時,我竟然激動得把書握緊。

全書完後,我心是悲傷。

我想著是不是自己已經沒有辦法那麼單純的愛上一位女生?是不是已經不能癡迷,不能瘋狂?因為自己會過濾情緒,因為自己會選擇保護自己。

維特與我一樣不喜歡世界上所謂正常約束,出人頭地,爾虞我詐。偏偏頭腦清晰,一直都是被譽為聰明有才能。而還好我並不如此敏感,我只是稍微有點敏感。

其實我也有點羨慕,維特能完全的將一個人列為自己的全世界。這種幸福雖然可以是自欺欺人,但我知道那個過程中,猜測是美好,連妒忌也是甜的。

=)

10.29.2014

 習慣

生日快樂

想不到上一篇文章也是生日。

最近終於展開奮鬥的一頁,目前逢二之日都在電玩店上班,星期一就留給設計公司,對我來說是part time吧?其一是因為老闆(也是我的朋友)需要有人幫忙,其二是因為我能在上班時間做自家生意(也就是設計),重點還是我能多一份薪金。

這個生日我把習慣的菸給戒了,七星陪伴都大概5年了而之前都是紅丹,中二至今的習慣說戒就戒我也好奇我竟然ok。
媽媽還是習慣生日給一封紅包。
我還是習慣把媽媽給的紅包換稱信物。

這一次,是書。
知識才能真正的存在腦中,才真的有用。

我很平靜,我把臉書上的生日顯示給關了。
雖然沒有一個人記得讓我有一點小寂寞,但我卻不太感到負面。
沒有習慣大起大落的感受,可能意識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屁股要擦的關係,可能這是成熟,可能意識自己並不如之前自己想像自己般重要。
怎樣也好,我很好。

我有沒有放棄夢想嗎?

沒有啊,正一小步邁進,
首先服飾店,然後另一家服飾店,再自傳品牌。
 這還是我的目標,只是未到第一步前我可能會先擁有設計工作室(已得到)和先擁有一家電玩店(老闆決定要開一家給我)

生日快樂,加油。
=)

別放棄夢想啊。